台灣與日本中小企業發展變遷之比較研究





趙文衡
臺灣經濟金融月刊第四十四卷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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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前言


台灣與日本中小企業部門同樣自1980年代後期起,因國內外環境改變而面對嚴重的挑戰並歷經重大的改變。中小企業向來是台灣經濟發展的主力,特別在1970年代與1980年代前期,中小企業不論在產出、家數、就業人數、及出口金額上都佔有重要的地位。隨著時空的移轉,1980年代後期,台灣經濟面臨前所未有的衝擊:台幣升值,土地與勞工成本快速上揚,出口競爭力降低。自此以後,中小企業在台灣的經濟地位也產生了變化。


首先,台灣企業逐漸大型化,大型企業開始獲得台灣經濟的主導權,中小企業在台灣經濟的比重逐漸降低。其次,以往製造業中小企業的重要性也逐漸消失,而中小企業在出口比例、就業人數、勞動生產力等也都產生了變化。 在日本,以往中小企業對經濟的貢獻雖不若台灣中小企業大,但早期中小企業在一些特定的勞力密集部門例如紡織、製鞋等亦有不可磨滅的貢獻。1960年代,日本出現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分庭抗禮的雙元結構。1970年代起,日本中小企業遭遇外在環境的衝擊,包括日元升值與東亞競爭對手出現,而開始積極從事現代化的工作。一直到1980年代中期以後,日元快速升值,日本跨國大廠開始大量對外投資,降低對國內中小企業分包的比重,日本中小企業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註一)。1990年代日本經濟步向衰退,加上少子化與人口老化,再再都迫使日本中小企業進入轉型期。


本文主要的目的即是要比較日本與台灣兩個在中小企業部門面臨重大挑戰的國家,它們變遷的面向、程度與方式,並試圖比較兩國政府在因應這些挑戰與變遷時所推出的政策。


貳、 中小企業定義


台灣與日本現今對中小企業的定義皆是採員工人數與資本額(或營業額)雙軌並行的方式。以人數來看,日本中小企業所定義的人數高於台灣,例如在製造業,日本三百人以下即可列為中小企業,而台灣需二百人以下。日本批發業人數在一百人以下,台灣的批發業人數則需在五十人以下才可稱為中小企業。以資本額來看,台灣製造業中小企業需要資本額八千萬台幣以下,與日本三億日元以下相去不多。基本上,兩國對中小企業定義以日本較為寬鬆,但這仍需視兩國企業的平均規模而定。





參、 比較台灣與日本中小企業發展變遷


台灣中小企業自1980年代後期起不論在競爭優勢、產業結構、或者在經濟發展的地位都開始產生與以前不同方向的改變。日本中小企業發展同樣面臨重大的變遷,本部分主要探討兩國中小企業近十幾年來的發展趨勢(註二)。


一、 中小企業家數


台灣整體中小企業家數一直以穩定的速度成長,由1982至2005年幾乎成長了75%,每年平均成長2.47%。雖然中小企業家數增加的趨勢並無太大的改變,但增加的內涵卻已產生變化。圖1我們選擇幾個台灣重要的產業,觀察這些產業中,中小企業家數變動的情形。由圖中我們可以看出,近來中小企業增加的家數大多是屬於服務業,製造業的家數不但沒有增加,反而自1992年起,呈現逐年減少的趨勢;營造業雖然呈現增加的趨勢,但數量不多。服務業的家數自1991年起開始快速的成長,其成長率均高於全體的平均成長。故而自1991年以後,每年增加的中小企業家數幾乎全數來自服務業,例如2004年全體中小企業增加了29,786家,其中服務業卻增加了30,620家。





由中小企業家數占整體企業家數的比例來看,自1995年開始,中小企業家數占整體企業之比例一直維持在98%左右的。以產業別來看,製造業中小企業占全體製造業的比例呈現一路下滑,足見在製造業中,中小企業在家數上的比重越來越小,而大企業的比重則越來越高。至於服務業的變動型態與全體中小企業的變動一致,為先下後上的趨勢。在服務業中小企業數目快速增加的情形下,服務業中小企業家數比重並未大幅增加,此表示雖然近來中小企業增加的家數絕大多數屬於服務業,但因為服務業大企業也以相似的比例增加,故而中小企業占服務業比例並未增加。





進一步比較台灣與日本中小企業家數的變動狀況,如表2所示,日本2004年中小企業總家數達430萬多家,幾乎為台灣的4倍。然而與台灣不同的是,日本中小企業家數自1991年以來呈現逐步減少的情形,由1991年至2004年減少了16.86%。這主要是反映日本過去十幾年來的經濟不景氣以及少子化的趨勢。以各主要分業來看,製造業減少的幅度最大,達33.77%,服務業減少幅度最小,為5.51%。反觀台灣,在期間內整體中小企業家數大幅成長42.57%,惟各分業中,製造業家數卻減少了13.61%,服務業則成長50.45%。故以各分業重要性消長來看,不論在絕對數字或相對比例來看,台灣與日本同樣呈現製造業重要性越來越低,而服務業的重要性越來越高的情形。





二、中小企業就業人數


以就業人數來看,台灣自1987年以來,整體中小企業的就業人數呈現緩步增加的趨勢,由1987年的6,271千人增加至2005年的7,648千人,增加幅度為21.96%。以各分業來看,就業人數成長幅度最多的為服務業,由1987年2,329千人增加至2005年的4,187千人,成長幅度高達79.78%。由此再次驗證近來台灣中小企業的重心已逐漸轉移至服務業的事實。製造業的就業人數一直維持在2,000千至2,100千人左右,變動幅度不大。營造業的就業人數則呈現先增後減的態勢。以2005年來看,2005年整體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增加95千人,服務業就貢獻了85千人,貢獻幅度達89.47%。





儘管中小企業就業人數有所增加,但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整體就業人數的比例卻呈現遞減的趨勢。在1995年,此一比例因中小企業的定義改變而達到79.75%的高峰,但自此則一路下降,至2005達76.93%,顯示雖然中小企業就業人數有所增加,但大企業的就業人數以更快的速度擴張,此可以作為台灣企業大型化的證明。在各分業方面,呈現製造業比例下降,而服務業比例小幅上升的趨勢。在製造業中,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整體就業人數的比例由1995年的83.5%,下降至2005年的77%,服務業則由70.52%小幅上升至72.28%。因此,以就業人數來看,製造業企業大型化的趨勢較服務業明顯。





與日本中小企業就業人數比較,自1991至2004年,日本中小企業就業人數減少了5.12%,台灣就業人數則增加了13.8%。日本就業人數的減少幅度不如企業家數減少的幅度大,表示日本平均中小企業規模有增加的趨勢。在1991年,日本平均每家中小企業雇用8.34人,至2004年,此一數目增加至9.5人。反觀台灣,在1991年,台灣中小企業平均雇用8人,至2004年,降低至6.41人。這是一個現象相當有趣,上面說過,台灣企業有大型化的趨勢,大企業的規模越來越大,但另一方面,中小企業的規模卻越來越小,有許多規模很小的微型企業加入台灣中小企業的行列。以主要分業來看,日本製造業雇用人數大幅減少了28%,服務業卻增加了5.67%。台灣雖然製造業與服務業皆呈增加的趨勢,但服務業的增加的幅度大於製造業許多。這再次說明服務業在兩國中小企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





在中小企業就業人數占總就業人數比例上,日本一直保持79%的比例。中小企業就業人數減少,但占總就業人數比例卻不變,表示日本大企業也面臨相似比例的就業人數減少。台灣則自1995起,中小企業就業人口比例明顯呈現遞減的趨勢。以各分業來看,日本的中小企業服務業在就業比重上並無改變;而日本製造業中小企業的就業比重則呈現小幅增加的趨勢。反觀台灣,台灣在此一期間中小企業服務業就業人數比重增加,製造業就業人數比重則減少。


三、中小企業銷售額


若以銷售額來看,台灣企業大型化的趨勢更為明顯。圖5顯示自1986年以來中小企業銷售額變動的情形。以整體趨勢來看,在期間內,中小企業銷售額呈現相當大幅度的成長,從1986年至2005年成長幅度高達282%。以分業來看,各分業的中小企業銷售額亦皆為上升的趨勢,其中服務業成長356%,幅度最大,製造業成長164%,營造業為136%。若與各分業銷售額與家數對照,自1986至2005年,平均每家服務業中小企業銷售額為3.86百萬元,而製造業則為15.49百萬元,明顯的高於服務業甚多。近三年,製造業家數明顯減少,但銷售額卻明顯增加,導製造業致每家中小企業銷售額平均成長18.19%,服務業僅成長4.87%。





另一方面,中小企業銷售額占全體銷售額的比例卻呈下降的趨勢,整體比例由1986年的40.28%降低到2005年的29.46%,顯示大企業在銷售額上所占的比重越來越高,也證明台灣企業大型化的趨勢。以各分業來看,除了營造業外,各業的比例全面下降,其中製造業由1986年47.37%降低到2005年的32.83%,減少30.69%,若算至2002年則幅度更大,達43.14%。服務業由1986年至2005年降低27.21%,顯見製造業大型化的趨勢較服務業明顯。





與日本中小企業銷售額比較,由1994年到2004年,日本中小企業銷售額減少了12.54%,同一期間,台灣則大幅增加了76.61%。在各主要分業中,日本服務業與製造業銷售額都呈現減少的趨勢,但服務業減少的幅度大於製造業。這與中小企業家數與就業人數所呈現的趨勢不合。在日本,不論就家數或就業人數,製造業中小企業衰退的幅度都要大於服務業甚多,但在銷售額上卻衰退的較少。此一因素使得日本中小企業是否像台灣一樣越來越偏向服務業變得不易確認。反觀台灣,台灣中小企業服務業與製造業的銷售額皆呈增加的趨勢,而服務業的增加幅度大於製造業,表示服務業在台灣中小企業的比重,以銷售額來看,仍是越來越重要。


以中小企業銷售占總銷售比例來看,如表4顯示,日本中小企業銷售比例有增加的趨勢,台灣則呈現減少,但幅度都不大。在各主要分業中,日本服務業中小企業銷售額占整體服務業銷售額的比例下降,製造業下降的幅度則不明顯。反觀台灣,台灣的服務業呈現上升的趨勢,製造業則呈現下降的趨勢。顯示台灣產業尤其在製造業上出現大型化的趨勢,而日本則無此趨勢。





四、中小企業外銷金額與出口型態


在1970年代甚至1980年代,中小企業一向是台灣出口的主力,大企業反而以國內為主要的市場。此一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具有截然不同的市場,被視為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現象,或稱之為台灣經濟的雙元結構(註三)。事實上,根據近來的發展,此一結構逐漸在轉變中,大企業已轉向以往不熟悉的海外市場發展,中小企業在出口方面的地位也已大不如前。圖7顯示,在1986年,中小企業獨占台灣66.37%的出口額,自此以後雖出口額仍有增加,但出口比例已一路下降,至2005年降至17.6%。由於自1997年起,該項統計採用不同的計算資料,而使該年以後的比例與金額驟降。然而,由圖7顯示,不論1997年之前或之後的資料,其所顯示的趨勢都是下降的。此一下降趨勢與中小企業家數,就業人數與銷售額等指標反映出相似的現象,部分皆因台灣企業大型化的結果。





中小企業對台灣出口的重要性降低,除了源於企業的大型化外,我們由國內產業產銷方式的變遷可以發現另一個重要的因素。以往台灣的出口品多只是一些簡單的產品,以加工產品占多數,中小型廠商通常可以在獨立完成後自行出口或經由貿易商出口。現今的生產方式分工細密,一件產品需要不同中小型廠商的零組件與原物料,交由大企業處理後再將產品出口,形成所謂中衛體系或供應鏈。在此情形下,許多以往可以獨立出口的中小企業已不復存在,現今許多中小企業被納入供應鏈中,產品成為大企業產品的一部份,並隨著大企業產品間接出口至國外。在這種產銷方式的改變下,一般出口數字所展現的直接出口,並無法反映中小企業的間接出口型態。


由於間接出口的資料取得不易,我們僅能在有限的資料與研究中探索中小企業由直接出口轉為間接出口的現象。在2003年中小企業白皮書中有對間接出口的金額做初步的估計(註四)。它以十分有限的資料探討兩種間接出口的型態,一為上述的經由中衛體系或供應鏈的大廠出口,一為經由貿易商出口。依據該項統計發現,由1999年至2001年,中小企業產品經由貿易商出口金額為下降的,由1999年的 7,027億減少至2001年的6,719億,而在透過其他生產者出口的部份,金額則由9,689 億增加至16,641億,不但金額大於貿易商出口而且還呈現大幅增加的趨勢。我們再與同期間的直接出口額比較,1999年,中小企業的直接出口金額達11,978億,而2001年的金額為13,003億。以2001年來看,透過其他生產者間接出口的金額(16,641億)尚大於直接出口的金額(13,003億)。若更進一步比較兩年間的差異,發現直接出口在1999年至2001年間增加了1,025億,而經由其他生產者的間接出口卻增加了6,952億。雖然只有兩年的資料,但其顯著性為台灣中小企業已由直接出口轉為透過其他生產者的間接出口此一推論得到初步的驗證。


與日本比較,因資料限制,我們只比較2004年至2006年的資料。以出口值來看,台灣與日本近來中小企業出口皆呈增加的趨勢。以中小企業出口占總出口比例上,台灣2004年中小企業占總出口比例達17.89%,高於日本的14.5%。以三年的趨勢來看,日本近三年比例變化不大,台灣出口比例則呈小幅上升,這與台灣長期趨勢稍有不同。在所謂間接出口方面,日本有一數字,統計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合作產出的產品出口金額,此一數字在2006年為279,088億日元,高於中小企業直接出口的金額,同時此一金額近三年也是呈現逐年成長的局面。由此可以看出,日本與台灣相同,間接出口對中小企業出口占有重要地位。





五、中小企業產生的附加價值與勞動生產力


台灣中小企業產生的附加價值從1991至2001年呈現增加的趨勢,其中又以10人以下的企業增加的幅度最大,達130%,而以10-29人的企業增加幅度最小,僅67.76%。500人的大企業在期間內增加了105.25%,在所有規模企業中僅次於10人以下的企業。


以企業所產生的附加價值占整體企業的比例來看,圖9顯示500人以上的大企業在2001年所產生的附加價值占所有企業的42.09%,而100人以下的小企業占了42.7%。由於中小企業銷售額於2001年僅占整體企業銷售額28.38%,其在附加價值上的表現顯然較為優異。然而,以時間變動來看,2001年,100人以下企業產生的附加價值占整體比例(42.7%)卻不如本身1991年所創下的43.04%,而500人以上的大企業卻由41.11%增加到42.09%。顯見100以下的小企業整體所產生的附加價值雖有增加,但稍不如大企業的增加幅度。





由於資料的限制,我們以生產毛額(附加價值)與員工人數比來測量台灣各種規模企業的勞動生產力。以2001年來看,未滿10人以下的企業每位員工可以產生681.81千元的價值,而500人以上的大企業每位員工可以產生1641.14千元的價值,顯示在勞動生產力上,500人以上的大企業為10人以下小企業的2.5倍,大企業在勞動生產力上顯然較小企業具有優勢。然而,以時間變動來看,表6顯示,50-99人的企業為所有企業中勞動生產力成長最快的企業,其次為100-499人之企業,然後為10人以下的企業,500人上的大企業在勞動生產力的成長上反而表現不理想。這說明了中小企業的勞動生產力雖然遠遠不如大企業,但其勞動生產力的改善情形卻優於大企業。





與日本比較,我們發現日本中小企業在附加價值與勞動生產力上的表現並不理想。表7顯示,日本中小企業產生的附加價值逐年下降,由1995年的158兆日元減少到2002年的138兆日元。其占總附加價值的比例也一路由57.2%下降至53.8%;而同期間大企業附加價值卻是增加的,占總附加價值比例由42.8%上升至46.2%。在勞動生產力方面,中小企業勞動生產力在絕對值與相對比例皆呈現下滑的走勢,同期間大企業的勞動生產力則無太大的變動。日本中小企業在附加價值與勞動生產力不良的表現,為日本中小企業發展的一項嚴重的警訊。反觀台灣,台灣中小企業在這方面的表現明顯的優於日本,如上面資料顯示,台灣中小企業勞動生產力呈成長的趨勢,且成長的力道優於大企業。





六、新企業設立狀況


近來台灣的新設中小企業家數呈現先減後增的趨勢。在1998年至2002年這段期間,新設企業家數呈現遞減的狀況。至2003年新設中小企業家數才顯著的回升。由於新設企業家數為一國企業家精神的重要指標,2003年以前新設企業家數的減少顯示出一些警訊,幸而2003年此一局勢扭轉,然而是否只是短暫的現象還有待觀察。在行業別上,我們同樣可以發現期間內仍是以服務業的家數最多,同時也成長最快,由1998年至2005年,服務業新設企業的家數由86,396家成長至107,868家,製造業則由6,521降低到5,723家。





由銷售額來看,新設企業在銷售額的表現則不如家數上的表現。1998至2005年新設企業家數增加了20.67%,而同期間的銷售額卻下降了0.51%。顯示近來新設企業的規模正在縮小中。進一步看銷售額與家數比,則可以證實此一說法。在1998年,平均每一新設企業的銷售額為2.69百萬元,2005年下降至2.22百萬元。與整體中小企業比較,2005年平均每一家中小企業的銷售額為8.16百萬元,明顯的優於新設企業的2.22百萬元,這與新設企業多為微、小型企業有關。若以行業別來看,我們可以發現,近來新設企業規模變小的原因是大量服務業的新設小型企業成立所致,平均每家服務業企業銷售額在1998年為2.27百萬元,至2005年大幅下滑至1.85百萬元,同一期間製造業由5.61百萬元大幅增加至6.93百萬元。





與日本新設企業成立情形比較,以家數來看,台灣新設企業成立明顯的優於日本,日本企業的進入率約在3.5%至4.5%之間,台灣企業的進入率高達8%-10%, 約是日本的兩倍。由此指標顯示,台灣較日本具有創業精神。以趨勢來看,兩國的進入率在期間皆呈下降的趨勢,顯示長期而言,兩國創業精神並未有效的提升。此外,台灣新設企業平均每家銷售額逐漸減少,顯示台灣新設企業的規模越來越小,日本則未出現此一情形。





由以上的統計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近來兩國中小企業的變遷有以下的趨勢:


一、台灣在中小企業家數、就業人數、銷售額與附加價值上均為成長;而日則均為衰退。此一不同明顯反映兩國在經濟成長上的不同。台灣在期間經濟仍呈成長的局面,日本則為停滯衰退。同時,日本在資料期間明顯的有少子化與人口老化的趨向,台灣則近幾年才較明顯。


二、台灣企業逐漸大型化,中小企業在台灣經濟的比重逐漸降低;日本中小企業並未明顯出現此一趨勢:由上面多項指標,例如就業人數、銷售額、出口金額、甚至附加價值都顯示出台灣中小企業的比重在逐漸降低,而大企業的比重逐漸上升,顯示台灣的企業有大型化的趨勢。在各主要的分業中,以製造業大型化的趨勢最為顯著。日本在上述各指標中除了在附加價值上中小企業的表現不如大企業外,其他方面多是維持不變。


三、由各項指標顯示,台灣中小企業的重心轉移至服務業,投入服務業的中小企業家數明顯成長;日本的指標則呈現不一致的情形:由家數、就業人數與銷售額等指標來看,台灣的中小企業的發展明顯的往服務業傾斜。此一改變與台灣整個產業結構朝服務業方向發展有關。製造業中小企業欲在台灣生存的門檻變高,不但在資本上,在技術上均有較高的限制(註五)。反觀日本,日本在家數與就業人口上顯示重心轉向服務業,但在銷售額上,服務業的比重反而是下降的,呈現指標不一致的情形。


四、台灣中小企業勞動生產力顯著提升;而日本中小企業則表現不佳:由上面數據顯示,台灣中小企業勞動生產力雖遠不如大企業,它們的成長率卻優於大企業。顯示中小企業市場佔有率雖比以前為少,但生產卻比以往更有效率。反觀日本,日本中小企業不但在生產力與附加價值兩個指標皆呈衰退的情形,其表現也不如大企業。


五、日本與台灣中小企業加入供應鏈並由大廠間接出口的情形十分普遍,此一方式逐漸成為兩國製造業中小企業的主要產銷方式:由出口的方式逐漸由直接出口改為經由其他廠商的間接出口可以得知,至少在製造業的中小企業上,加入供應鏈(或中衛體系)並由大廠間接出口,已逐漸成為兩國中小企業主要的產銷方式。由於此類產銷方式的興起,使得中小企業需具備與以往不同的技能。在供應鏈的中小企業,雖然不需自行開發客戶,但卻需與供應鏈中的廠商充分配合。


六、台灣與日本新設企業進入率皆呈現下降的趨勢,但台灣新設企業成立的情形大幅超越日本。新設企業家數是測量一國企業家精神的重要指標。由兩國進入率來看,兩國新設企業的成立情形,皆有逐漸下滑的趨勢。但由進入率顯示,台灣新設企業成立的情形大幅超越日本,顯示日本創業家精神不如台灣。


肆、 兩國因應變遷的政策


由以上的指標可以看出,台灣與日本中小企業皆有表現不佳之處。日本中小企業不如自己過去的表現,而台灣則是在相對於大企業上的表現不佳。台灣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所要因應的挑戰主要有三:1)中小企業在台灣經濟的比重逐漸降低;2)中小企業重心轉向服務業;3)加強創業家精神的發展。日本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所要因應的挑戰則有:1)經濟不振與少子化導致中小企業家數、就業人數與銷售額減少;2)中小企業附加價值與生產力表現不佳,部分因為經濟不振,部分則要歸因於中小企業本身發展不良;3)創業精神亟待加強。


一、 台灣因應變遷的政策


為了因應上述的挑戰,強化中小企業的競爭力,目前台灣中小企業政策強調協助新設企業設立,改善電子商務運用的環境,以及藉由資訊通訊科技的應用改善中小企業資訊獲取環境等。同時也由於資訊通訊科技的發展,近來出現一些「整合平台」型的計畫,此類計畫係將同一領域的眾多計畫透過網際網路整合,提供中小企業更有效且全面服務。除此之外,幾乎所有台灣中小企業的新政策措施皆是為了因應知識經濟的到來。知識經濟所帶來新的營運工具與營運環境有許多不是中小企業可以獨立掌握或適應的,例如,電子商務、產業群聚、智財權保護等,這些都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援。以下就台灣因應外在環境及第三節所言的中小企業本身的變遷所擬定的因應政策作一探討。


1. 創業育成政策: 台灣培養新設企業的政策主要可分為創業與企業育成等兩方面。在創業方面,政府近來推出一連串輔導新設企業的政策,包括提供創業資訊與咨詢服務、開辦創新養成學苑、設立創業輔導中心(創業圓夢坊)、與舉辦創新事業獎等。另一方面,在台灣公司法2001年的修正中,大幅簡化企業的設立,減少新企業設立的法規限制,例如廢除執照的要求而改採登記的方式。大多數新設企業只需向政府機關登記即可成立。此外,對於股東人數的最低要求也予以降低,有限公司甚至只要一人股東即可成立。即使如此,在簡化公司設立的程序上,台灣的表現在國際間紛紛競相從事簡化的工作下並不突出。根據世界銀行所做的調查,我國在企業設立的簡易度上排名第97,尚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在育成政策方面,台灣育成中心80%以上座落於大學,為所謂的學術型的育成中心。這是因為我國大學能以較低的成本,提供多面向與高品質之服務。由於具有豐富的資源,大學能夠提供的服務包括技術、行銷、訓練、會計與管理等。大學所具有的另一個主要的功能是可以將學術研究的成果商品化。因此,育成中心除了是培育新設企業的搖籃,還兼具產學合作的功能,同時也在產業群聚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2. 輔導中小企業e 化: 在知識經濟的時代,中小企業對電腦化與電子商務的具有迫切的需要。自2001年起,我國推出一系列推動中小企業e化政策,不但包括輔導措施,尚有改善整體應用環境的規劃,為一相當全面的計畫。主要的重點包括: (1) 協助中小企業之電子商務應用:建立以產業為主的電子商務系統,成立電子化服務團,培育電子商務人才,建立電子市集等。 (2) 推動寬頻到中小企業:協助中小企業導入寬頻的e化基礎運用,組織服務小組提供e化之咨詢服務與導入建置服務。 (3) 推動網路學習:建置網路學習平台,充實網路學習內容與徵選課程與教材等。 (4) 推動企業經營服務e網通:建立一整合性的網站,將與中小企業相關的政策與計畫納入網站中,使中小企業易於獲取相關資訊。同時在e網通的網站中,尚提供整合服務與媒合的功能,同時並建置資料庫,便於中小企業查詢。 以上這些政策可謂全面性的對中小企業提供e化服務,但由於中小企業對e化的需求十分普遍,這些政策措施需要將服務儘量擴及到多數的中小企業,故而能否將服務普及化,將是這類政策成敗的重要關鍵。由於普及性的需要,此類的政策應可與地方政府合作共同推動。


3. 產業群聚政策: 由上述的統計分析可知,加入供應鏈逐漸成為製造業中小企業的主要產銷方式,產業群聚為促使供應鏈形成與強化的重要機制,因此台灣提出了一些政策強化產業群聚,雖然有些不是針對中小企業,但中小企業卻可以因此而受益。首先台灣從事已久的協助中衛體系的建立,可以引導中小企業進入供應鏈中。其次,工業區或科學園區的政策亦可藉由大廠商的設立,吸引許多當地的中小型廠商進駐,有助於供應鏈的形成及中小企業的加入。現今的工業區或科學園區政策已逐漸走向整合化、地方化、強化私部門參與強調跨產業的互動。由於現今產業群聚已不只是同一類型廠商的聚集,相關的研究機構、創投、育成中心、科技服務業或其他的服務業等也都會聚集在產業群聚中,無形中提升科技知識服務業及其他服務的中小企業的商機。同時,政府也針對特殊產業,例如汽車零組件業,協助其建立起B2B的電子商務連結,藉由電子商務強化彼此的供應鏈體系。


4. 支援中小企業研發 中小企業研發不足,已成為台灣中小企業長期發展的隱憂。目前政府促進中小企業研發的政策主要以下幾項:「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SBIR)此一計畫自1999年開始推動,目的是要鼓勵國內中小企業加強創新技術或產品的研發。實施方式是補助中小企業所提出的研發申請案。SBIR計畫的確協助某些頂尖中小企業發展出優良的創新產品與技術,但此一計畫需經過審查,名額也有限,故僅能嘉惠少數具有優秀研發能力的廠商,無法帶動整體產業的研發風氣。國科會於2002年針對中小企業推出「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計畫」,目的是在藉由大專院校的研發能力,結合民間中小企業需求,協助中小企業共同研發,補助額度約在新台幣40-50萬元間,企業界自行負責25%經費。相較於SBIR,此一計劃補助金額更少,受惠中小企業一樣十分有限。


二、 日本因應變遷的政策


日本中小企業廳自1985年以來所擬定的因應環境變遷的策略,主要可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由1985年至1999年,此時日本中小企業正歷經結構改變,而產業聚集也逐漸形成。政策強調的重點為協助中小企業因應上述改變,全力支持新設企業的成立,並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第二階段由2000年到現在,主要政策目標是促進中小企業多元且具活力的成長並發展獨立的中小企業。促進企業創新與新設企業發展仍然列為首要工作之一,其他重要的工作包括強化中小企業的管理基礎與協助中小企業適應經濟與社會變遷(註六)。


1999年,日本修改中小企業基本法,立法精神由以往視中小企業為弱勢並加以保護,轉變至發展一個獨立且為經濟成長動力的中小企業部門。也就是說,日本政府企圖擺脫經濟不振對中小企業的影響,欲以發展中小企業來促進整體經濟發展。以現有數字來看,此一企圖似乎並不成功。中小企業的勞動生產力反而每況愈下(資料至2002年),仍無法成為促進經濟成長的因素。以下介紹第二階段的主要中小企業政策(註七):


1. 促進企業創新 日本促進企業創新上的協助相當全面。在融資協助方面,在中小企業創新支援法中,政府提供中小企業從事創新活動低利貸款及特別的賦稅減免,並協助降低研發型中小企業專利相關的費用。除了融資上的協助外,日本政府訂有多項促進企業之創新的計畫,包括促進新聯盟的組成以發展新商務、管理與技術的創新、擬定符合ICT革命的管理方式等。在產學合作方面,加強大學產業與政府之間的合作計畫,追求技術創新,強化各公私立研發機構的功能並增進彼此的合作。此外,政府還進一步擴充研發預算,推動研發成果商品化,以及藉由跨國合作運用其他國家的研發資源等。為了協助中小企業技術提昇,政府建立核心支援中心,以支援核心產業的技術發展等。新的中小企業基本法亦給中小企業在破產與重整上的協助,例如,簡化重整程序及企業再生手續。


2. 培養新設企業的成立 日本對很早即對新設企業的養成給予特別關注,雖然至今輔導措施也是包羅萬象,但以提供資金協助為最主要方式。1999年日本制訂「中小企業新事業活動促進法」,在此法中設有不同對新設企業協助的方式。在融資方面,包括新設企業融資貸款、創投資金投資體系、中小企業迎頭趕上基金、支援新設企業資金、「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 SBIR)、以資金補貼新設企業從事創新技術研發、支援新設企業創造性的技術發展資金等多項的資金補助。除此之外,日本還在各地大舉設立育成中心協助新設企業的養成。為了使新設企業更容易創立,日本廢除公司設立最低資本的要求,允許所謂一元公司的設立。其他協助包括提供創業者教育訓練或舉辦講座、研討會與企業展覽等。


3.強化中小企業管理資源 日本政府提供中小企業適當的管理議題上諮詢服務,協助中小企業獲得管理資源。政府也協助強化中小企業的基礎建設,改善企業的運作與技術發展。為了達成以上的目標,政府成立三個支援中心:中小企業/風險企業支援中心;縣立中小企業支援中心;及區域中小企業支援中心。此三類中心的主要任務為提供中小企業各項咨詢服務。政府並任命私部門的專家作為顧問,設置各種不同的訓練計畫。此外,政府尚協助企業e化與運用資訊科技。對於近來越來越多日本中小企業至海外投資設廠,政府也提供海外發展的必要資訊與國際化的咨詢服務。為了使中小企業彼此間能資源互補,政府尚鼓勵中小企業間的合作與產業群聚的建立。


伍、評估與結論


台灣與日本的中小企業發展雖然面臨不同的挑戰,但均使用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的方式來因應挑戰。兩國雖採用相似的政策,但強調的重點不同。日本強調給予新設中小企業資金上的協助,並設有多個基金資助新設企業;台灣對新設企業的協助較著重於訓練、諮詢服務與企業育成等。日本對於中小企業創新的協助強調產學合作;台灣的中小企業產學合作尚處於初步階段。同時,由於日本企業的有很高的退出率,故日本中小企業政策亦強調企業重整與再生。


從上面數字看來,這些政策若要扭轉趨勢還需一段時間。以台灣而言,台灣中小企業在經濟上的比重持續降低,雖然我們可以說這是台灣經濟發展的自然趨勢,至某一程度後兩者的比重可自然達到平衡。但是,我們需確定,此一趨勢並不是中小企業經營環境惡化所造成,並需有效維持一個有利於中小企業的發展環境。尤其在促進中小企業研發上,數字顯示台灣中小企業研發不足的情況正持續惡化中。SBIR是一個相當優良的政策,它比較可促進一些具有良好研發能力的中小企業從事先進的創新活動,卻無法擴大整體中小企業對研發的投入。


因此,政府必須另外擬定一個真正可以激勵多數中小企業投入研發的政策。 以日本而言,日本中小企業生產力與附加價值持續惡化,表示日本中小企業的經營成本提高,產出也越來越無效率。日本政府推出多項提升附加價值的方法,但成效似乎不大。筆者以為,日本的中小企業政策雖然項目繁多,但真正加以利用並受惠的企業並不多,所以很難造成整體中小企業競爭力的提升。此一現象可說是各國中小企業政策的通病,在台灣同樣存在。會造成此一現象的因素很多,比較基本的是各國中小企業數目眾多,經費上的限制使得各國無法推出大規模的競爭力提升計畫。在此情形下,政府在有限的資源中應該選擇會造成較大乘數效果的政策。


此外,一個未處理的問題是中小企業轉移至服務業。此一趨勢在台灣很明顯,日本雖然各項指標並未一致指出服務業比重上升,但在家數與就業人數上的確有轉移到服務業的趨勢。我們在此不討論此一趨勢是否正面,及對兩國經濟是否有負面影響,因為這不是中小企業政策處理的範圍。中小企業政策主要目的在輔導與協助中小企業發展,在服務業中小企業越來越多的情況下,政府需要制訂一套協助與輔導服務業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註釋:


註一:請參考:David F. Evans, “Japanese SMEs and Independence: A Different View,” Journal of Small Business Management, July 1999, pp.67-72。


註二:台灣部分係參考筆者所著Wen-Heng Chao, “The Changing Face of Chinese Taipei’s SME Sector,” in The Policy 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MEs, PECC, 2007.


註三:周添城,「工業化對產業組織結構影響的理論與實際-我國產業組織結構轉變之研究(上)」,企銀季刊,第7卷第3期,1984:96-111。周添城,「工業化對產業組織結構影響的理論與實際-我國產業組織結構轉變之研究(下)」,企銀季刊,第7卷第4期,1984:74-88。


註四:經濟部,2003年中小企業白皮書(台北:中小企業處),159-168。


註五:有關台灣製造業中小企業製造業競爭力的改變,請參看,Ming-Wen Hu and Chi Schive, “The Changing Competitiveness of Taiwan’s Manufacturing SMEs,” Small Business Economics, 11:315-329, 1998.


註六:日本中小企業廳網站:http://www.chusho.meti.go.jp/sme_english/outline/01/01.html.


註七:本部分係參考Yoshimura, Teruhiko and Rika Kato, “The Policy Environment for Promoting SMEs in Japan,” in The Policy 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MEs, PECC;日本中小企業廳網站。


參考文獻:


周添城,1984,「工業化對產業組織結構影響的理論與實際-我國產業組織結構轉變之研究(上)」,企銀季刊,第7卷第3期:96-111。


周添城,1984,「工業化對產業組織結構影響的理論與實際-我國產業組織結構轉變之研究(下)」,企銀季刊,第7卷第4期:74-88。


周添城與林志誠,1999,台灣中小企業的發展機制(台北:聯經出版社,1999)。


經濟部,2003,2003年中小企業白皮書(台北:中小企業處, 2003)。


Chao, Wen-Heng, 2007, “The Changing Face of Chinese Taipei’s SME Sector,” in The Policy 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MEs, PECC. Yoshimura, Teruhiko and Rika Kato, 2007, “The Policy Environment for Promoting SMEs in Japan,” in The Policy 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MEs, PECC.


Ming-Wen Hu and Chi Schive, 1998, “The Changing Competitiveness of Taiwan’s Manufacturing SMEs,” Small Business Economics, 11:315-329.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Agency, http://www.chusho.meti.go.jp/sme_english/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