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薪讓經濟成長失去意義





趙文衡
聯合報,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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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財政部公布的台灣薪資統計顯示,台灣低薪的情形仍相當嚴重,月薪低於2.3萬元的人數高達129萬人,30歲以下有1/3是低薪族。


儘管台灣近十幾年經濟有相當幅度的成長,但實質薪資卻停滯,顯示絕大多數人並未享有經濟成長的果實。一直以來,我們窮盡所有方法,動員大量政府與社會資源,追求經濟成長,目的只有一個,而且是唯一的一個,就是要提高人民福祉,而不是為少數人累積財富。


台灣低薪現象觸及經濟成長最深層的問題,包括它的意義與存在價值。停滯的薪資顯示,過去十幾年我們努力的結果都是白費,投入越多資源,人民福祉不但沒有增加,反而使分配更為惡化。讓我們懷疑到底追求的是誰的經濟成長?


低薪是經濟發展不能承受之重,是一切不幸福的來源,是撕裂社會的禍首,也是政府最需優先處理的項目。低薪問題不解決,經濟不可能永續成長,社會也不能脫離纏困已久的悲情,企業也不可能在平靜的環境中發展。


這種「低薪成長」的發展模式不具備自我延續的內在動力,無法找到穩定的均衡點,最終會走向崩潰。除了社會產生對立外,人才出走與消費不足是由低薪產生的兩大致命傷,也會是向下拖垮經濟的漩渦。


台灣低薪問題並非無良企業所造成,而是因為一些結構因素使然。這結構因素很難改變,欲徹底解決需要時間與智慧。短期政府所能做的即是儘量運用政策工具,協助建立完備的給薪制度,並確認投入資源全民均可受益,才能放心推動經濟成長。當然,訂立最低薪資是最基本的工具,此外,尚可運用以下策略:


第一,以員工薪資做為政府資源分配的一個重要考量。政府在補助企業、提供減稅誘因或標案招標時,可以參考企業的薪資水準與員工分紅比例,做為優先補助或給予標案的標準。


其次,在此次稅改中,維持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賦稅,以此做為企業提高員工分紅的誘因。在本年度員工分紅比例不低於前一年的前提下,企業可以將10%的加徵稅負中的一定比例分配給員工,而該部分可從稅負中減免。若企業決定將所有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賦稅分派給員工,則可獲得全額減免。


第三,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中的加薪條款,已切中要害,針對低薪的中小企業提供加薪誘因。未來可考慮參考新加坡的方式,採用累進式的補助法,以增加中小企業持續加薪的動能。


薪資停滯宣告過去十幾年來台灣經濟政策的失敗,未來必須重新整裝,尋找新的模式。除了產業政策需鼓勵高薪產業的發展外,改善分配問題也有助於薪資成長。政府可以雙管齊下,才能擺脫台灣永無止境的低薪困境。


聯合報原標題:「救低薪 不能只靠基本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