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抵用券真能刺激消費?





趙文衡
聯合報,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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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擴大,世界各國紛紛推出紓困與刺激經濟方案以為因應。我國於日前通過紓困振興特別預算600億元,並拍板定案頗具爭議的23億元振興抵用券的發放。儘管該抵用券被列為振興經濟措施,但由於定位不清且規模太小,預期效果將會有限。


目前振興抵用券規畫在疫情緩和後,針對每位國旅住宿的國人發放800元,可使用於夜市、商圈、餐廳與藝文活動等四領域各200元。之所以要限定用途,據行政院的說法,主要是為了排除大部分替代消費的發生。


替代消費效果的強弱與國民的儲蓄傾向息息相關。台灣是亞洲最愛儲蓄的國家,除非針對十分特殊的領域給予極具吸引力的補貼,否則很難避免替代消費效果的出現。振興抵用券補貼國旅消費的範圍廣泛,更是容易替代原本旅遊預算中的花費,而不會創造出新的消費。例如,原本計畫在餐廳花費1000元,在補貼200元後則會減為800元,但在歐美國家可能仍維持1000元或更多的消費。


振興抵用券成功的關鍵不在對原本即計畫國旅的民眾進行補貼,而是吸引沒有旅遊計畫的民眾出去旅遊。根據一項民調顯示,多數民眾不會為了要使用振興抵用券而去住宿。可想而知,主要原因是補貼金額不具吸引力。要促使民眾為了享有抵用券的利益而變更原本的時間規畫,另掏腰包安排一次旅遊,需要更大的誘因。


事實上,以此次振興抵用券的規模與針對性來看,比較不像是要振興經濟,反而像是對旅遊相關產業的紓困。2009年,為因應金融危機,政府發放總金額高達898億元的消費券,但GDP只提升0.28%至0.43%,對比此次僅注入23億元,幾乎不可能對GDP有任何拉抬作用。但如果是要紓困,卻要等到疫情過後才發放,屆時該倒的企業早已倒閉,人民也早已陷入困頓,實在緩不濟急。一個原本想要兼顧振興與紓困的政策,如因設計不當,最後恐會兩頭落空。


紓困急於振興經濟,在金額有限下,不如將此23億元直接針對受害人民進行補償,以維持他們應有的生活水平,特別是針對因此次疫情失業或遭放無薪假的勞工,直接給予現金或消費券補助,不必發放全民振興抵用券。全民振興抵用券這種以透過消費者的方式補助受害者,不但效用不高,最後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會到受害者的手上。


直接補貼疫情受害者對提振經濟的效果可能也會比振興抵用券還高。主要是因為這些人受疫情影響而收入銳減,導致消費能力大降,政府的補助將會在其原本已經很低的消費外增加消費金額,可以達到刺激消費的目的,而不會產生替代消費的問題。


但若政府仍然認為振興的優先性高於紓困,則可增加振興抵用券的額度,使其更能吸引民眾出遊。同時也必須將油價大跌可能帶來的通縮一併納入考量,推出一個綜合性的振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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