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日報,2004年2月5日
在最近有關台商回台上市的討論中,出現兩種不同的理論,兩種理論雖然都支持台商回台上市,但卻基於不同的目的。一種理論是為了根留台灣,鼓勵回台上市的台商在台設立營業總部與研發中心。另一理論將台商返台上市視為推動台灣成為亞太籌資中心的重要步驟,以此來吸引更多外資投入台灣的資本市場,活絡台灣的股市。基本上兩種理論並不完全相容,例如根留台灣的限制將阻卻台商返台上市的意願,台灣成為籌資中心的理想將不易實現。筆者在此不擬就兩種理論孰優孰劣做一評斷,企圖以另一個更廣的角度來解讀此一議題。
首先筆者要說的是,與許多兩岸的議題一樣,朝野投注太多資源於此一狹隘難解的問題,好像台灣對外的經濟關係就只有兩岸關係,忽略更大格局與更大視野的思維。大陸台商返台上市對台灣成為亞太籌資中心重不重要?答案當然是肯定的,但不是台商回台上市後,台灣就自動成為亞太籌資中心。台灣要成為亞太籌資中心千頭萬緒,尚有其他許多工作要做,例如如何健全資本市場與金融環境等,台商返台上市雖然是重要的一步,但也只是其中的一步。另一方面,要成為亞太籌資中心光是吸引台商是不夠的。「投資台灣就是投資大陸」的策略僅足以吸引一部份的外資,況且在中國加入WTO後,資本市場改善,將會有越來越多外資或台商直接投入上海或香港資本市場。
相較於香港,台灣成為籌資中心有什麼優勢?台灣的特色在哪裡?台灣與香港最明顯的區別不在對中國的位置上,香港可能比台灣更有能力吸引想要投資中國的外資。台灣與香港的區別應在於香港的金融服務業發達,而台灣則對高科技產業深具有號召力。因此筆者認為在「投資台灣就是投資大陸」之外,我們更應該強調「投資台灣就是投資高科技」,讓台灣股票市場成為全球的那斯達克。
要達到這個目標,除了健全資本市場與金融環境等最基本的要求外,更重要的是鼓勵亞洲各國的高科技廠商與全球的華人高科技廠商在台上市。鎖定這兩個族群主要是考慮可行性,讓台灣先成為亞洲高科技產業與全球華人高科技產業的投資門戶。在吸引對象的優先順序上,可以先從簡單的做起,不必卡在某一難解的問題。例如在全球華人上,可以先吸引矽谷廠商;在亞洲高科技產業上,可以先尋求開發中國家優良的科技廠商,例如馬來西亞的資訊硬體業與印度的資訊軟體業等在台上市,然後再擴展至其他國家,讓投資者想投資亞洲高科技產業時能在台灣一次購足。
筆者提出「投資台灣就是投資高科技」的看法並不是要否定目前各界對台商回台上市的討論,而只是想提醒各界在台灣經濟發展上,除了兩岸關係這個重要的議題外,還有其他同等重要的議題需要解決。同樣的,台商也要認識,並不是政府大陸政策鬆綁後台商的發展就能從此一帆風順,台商也要注意政府政策之外的挑戰。筆者很早就指出,台商在中國發展的最大挑戰來自中國的本土廠商。以台灣的經驗來看,1970年代投資台灣的國外電子廠商,到了1980年代幾乎都已經不存在,他們皆敵不過來自台灣本土廠商的競爭。在他們之中,有些雖然在製造上不如台灣,但仍握有全球行銷與品牌的優勢,退出台灣後仍可以改變策略繼續生存。反觀在中國的台商,缺乏品牌優勢,若被中國廠商擊退,還要靠什麼存活?
對台商而言,要生存只有一途,即不斷的提升產品與技術層次。近來中國本土廠商各方面進步的速度非常快,依筆者的看法,在五到十年之內,中國本土廠商將會趕上現有在中國的台商的層次,對台商造成很大的威脅。在中國的現有台商要在五年後仍然存活已非易事,預期屆時將有許多台商會被逐出市場。因此,即使對在中國的台商而言,提高產品品質與技術層次已是一件刻不容緩的工作。無可置疑,台灣要比中國更適合做為產品研發與創新之地。此外,在中國本土廠商紛紛開始做全球佈局的同時,在中國的台商也需開始跟進,方足以與之競爭。在這方面,回台設立營運總部不但可供運用的資源較多,對外投資也較易,有助於全球佈局的完成。基於這些考慮,台商不必全然以負面的觀點解讀政府台商回台設立營運總部與研發中心的政策,反而應該為了保持在中國的競爭力,趁政府提供優惠之時,認真考慮回台設立營運總部與研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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